2022年全國兩會期間,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,建議取消醉駕型危險駕駛罪。這已是他連續第二年為“取消醉駕入刑”奔走呼告。
朱列玉指出,每年有高達30余萬人因“醉酒駕車型”危險駕駛罪被判刑,占全國刑事案件總數1/3。部分“醉駕型”危險駕駛罪犯罪人盡管情節較為輕微,卻要同時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,且因“前科報告制度”、對家屬“前科牽連影響”的存在,醉駕對犯罪人及其家屬的就業自由、社會生活等造成了較為深遠的影響。因此,朱列玉建議參考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,建立“醉駕型”危險駕駛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,使醉駕犯罪行為人能真正回歸社會、改過自新。
他認為通過行政拘留、通過重罰款
同樣可以達到
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的目的
提案一出
網友們議論紛紛
有人支持,有人反對
反對“取消醉駕入刑”,酒駕應嚴懲酒駕規定
根據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、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》的規定,駕車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/100mL時,即為“醉駕”。若酒精含量在20~80mg/100mL范圍內,則為“酒駕”,雖不構成犯罪,但也要面臨拘留、罰款和暫扣駕照的行政處罰。
從2011年5月1日起,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開始實施,正式將醉酒駕駛納入刑法范圍。
2011-2021年間,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傷亡事故相比上一個10年減少了2萬余起。
這說明,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的意識越發深入人心。大多數網友都反對“取消酒駕入刑”,他們認為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已經成為社會風氣,是社會文明和法治建設的進步,放松對醉駕行為的處罰,可能會引起社會的反彈。
我國存在前科制度,只要某人曾經因犯罪而受過刑罰處罰,幾乎就會終生喪失很多行業的就業資格。因此,醉駕被判刑的人,會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,公職人員將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。
醉駕能夠讓行為人的一生受到影響,甚至還會“株連”子女。凡是受過刑罰的人,其子女在報考公務員、警校、軍?;蛟诎才抨P鍵、重要工作崗位時,難以通過政審。這意味著,未來幾十年將有不少人的人生故事因此被改寫。
從目前來看,因“醉酒駕車型”危險駕駛罪被判刑,占全國刑事案件總數1/3的情況屬實,這樣的比例確實過高。
通過刑事手段治理,投入成本巨大,建議取消“醉駕入刑”。
每年有這么多人打上罪犯的烙印,無論對于國家、社會還是醉駕者,都是巨大的損失。
每次有關酒駕的話題,總能引發大家的熱議。針對“取消醉駕入刑”的提案,大家肯定還有很多話要說,歡迎在留言區寫下你的看法,跟各位車主朋友一起探討探討~